汕尾市城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汕尾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 吴秋业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汕尾市城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暴发给我区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财政工作面临极大挑战。在区委、区人大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争取债券资金,增加政府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保发展保稳定;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和援企稳企政策,设立财政“三保”专户,对冲疫情减收保市场保运转;整合资金保证100%完成全区十项民生实事投入需要,对冲资金压力保民生保重点,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回稳向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1)
1.收入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3.57亿元。其中: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亿元,完成年度收入目标的100.72%,比上年增收0.37亿元,同比增长5.75%(税收收入4.30亿元,比上年增收0.05亿元,同比增长1.29%,非税收入2.44亿元,比上年增收0.31亿元,同比增长14.65%);②转移性收入合计26.83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0.4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2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8亿元、调入资金5.8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7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1亿元。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2.支出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33.23亿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6亿元(含区本级支出17.43亿元,同比增长8.49%);②转移性支出2.66亿元,包括上解省市支出2.6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③地方政府债券还本0.21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6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51亿元,同比增长7.88%。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0.39亿元,同比下降7.02%。
(3)教育支出完成8.25亿元(不包括专项债券投入教育资金和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支出),同比增长2.32%。
(4)科技支出0.35亿元,同比增长646.97%。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0.76亿元,同比增长11.3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37亿元,同比增长11.31%。
(7)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31亿元,同比增长15.80%。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0.13亿元,同比增长41.74%。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66亿元,同比增长73.34%。
(10)农林水支出完成4.52亿元(不包括债券投入),同比增长10.55%。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0.19亿元,同比增长456.57%。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0.27亿元,同比增长4549.12%。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0.22亿元,同比增长454.31%。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0.18亿元,同比增长38.15%。
(15)其他各项完成0.25亿元。
3.收支相抵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及结转0.34亿元,主要是上级追加专款结转2021年使用支出0.34亿元。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详见附件2)
1.收入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9036万元。其中: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6万元;②上级追加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8627万元(包括新增地方专项债券20000万元、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5345万元);③上年结转收入1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957万元。其中:①政府性基金支出38792万元;②调出资金30165万元(主要是市下达土地出让分成收入30000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其中: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③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主要是汕尾新区(高新区)消防站建设项目;④农林水支出2万元;⑤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5345万元;⑥其他支出20333万元,主要是新增地方专项债券20000万元。
3.结余及结转情况:结转2021年使用79万元。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3)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8万元,主要是区国资管理中心属下资产托管公司租金收入70万元、转移性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8万元。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4)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收入0.8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0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01亿元等。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支出1.7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9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0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06亿元等。
2020年收支相抵结余0.34亿元,加上2019年结余3.65亿元,累计滚存结余3.99亿元,全部结转2021年使用。
(五)2020年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
1.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38亿元,比2019年债务余额2.90亿元增加3.48亿元。主要是:当年增加债务余额4.70亿元(增加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本金4.70亿元),减少债务余额1.22亿元(其中: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券本金0.21亿元、清理存量债务资金1.01亿元)。
2.2020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我区债券资金收入共4.70亿元,支出4.60亿元,结余0.10亿元,支出进度97.82%,主要用于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人居环境整治、二马路及周边支路更新改造升级建设项目、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医院(医联体)提升建设等。
(六)做好中央直达资金拨付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局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我区直达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我区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收入4.20亿元,支出4.20亿元,支出进度100%。
(七)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千方百计育财源稳增长
2020年,受新冠疫情及土地出让不及预期影响,叠加减税降费等诸多因素,财税收入形势严峻。为应对紧缩的经济环境“新常态”,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多措并举,加大调控力度、全力化解收支矛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抓好财税收入。把完成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协调税务、国土及各非税执收部门,努力挖潜增收,确保了全年完成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亿元,增长5.75%,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增长目标。二是有效利用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撬动投资。全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6.2亿元,用于公共医疗卫生、教育、污染防治、旅游、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增加一批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的优质项目,有效发挥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作用。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71.89万元,及时回收各类存量沉淀资金投向亟需领域,唤醒“沉睡”资金办实事惠民生。四是积极争取摘牌土地收益分成收入。为应对土地摘牌拍卖滞后、收益不及预期的状况,积极对接市国土、财政、银行落实摘牌土地资金对账,全年理顺区内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收入3亿元。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抢抓海陆丰革命老区财政扶持政策机遇,全年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7.49亿元(含海陆丰革命老区扶持资金12.14亿元),缓解收支压力。
2.优化支出保重点惠民生
我们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6亿元,增长17.0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一是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全年投入卫生健康支出3.31亿元,同比增长21.85%,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发热门诊和诊室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医联体改革和提升7个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开通财政资金支付快速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全年投入8630万元用于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极大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疫情防治人员待遇政策的落实到位。二是采取积极政策稳定经济基本盘。落实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全年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02亿元,助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当好服务经济发展“店小二”。三是全力保障中心工作支出。多方筹措资金,精准发力全区“创国卫”“创省文”等中心工作,全年投入创文创卫资金4.32亿元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的考核验收,为汕尾市的城市形象提档升级,发挥了以财辅政的作用。四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投入教育经费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6%,其中:项目支出3.1亿元(含债券支出1.25亿元)、基本支出7亿元。落实全覆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等各项教育政策性支出,全力支持学校(培训中心)和基层公办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全力支持教育“创现”工作。五是保障底线民生支出。统筹3682万元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发放定期抚恤金1287万元调标全区优抚对象1369人,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六是打好乡村振兴攻坚战。全区投入农林水支出4.52亿元,其中:加强中小河流整治、新农村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危房改造、农业产业园建设和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96亿元,惠及农民14163户;组织11场镇(街道)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800多人次参加,加强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七是保障文化体育支出。全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10万元,同比增长11.37%,全力保障全区基础文化设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馆免费开放等资金需求,扎实落实公共文化补短板政策。八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年投入节能环保354万元,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任务。九是助推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全年投入公共安全支出3857万元,深入推进禁毒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消防安全整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支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科学理财严管理抓落实
在全区财政工作发展中,我们把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严格管控办公楼装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硬化预算约束,一方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全年压减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4.95亿元,其中“三公”经费压减27.3%,挤出财力,精准安排使用到全区中心工作中。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做实做细政府采购预算,迅速开通疫情防控项目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全年完成202宗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8亿元,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结合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村居两委“白条账”等专项检查,落实监督检查机制,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行为。四是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核查全区194个单位的国有资产,形成《关于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13个涉改单位进行公务用车重新核编和车辆统一调剂工作;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度。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格债券项目管理,加强债务资金的使用监控,全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7亿元,支出4.6亿元,支出进度97.82%,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深化改革提效能谋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稳步有序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汕尾市城区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为重点,将财政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优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管,统筹推进零基预算和项目库改革,促进预算管理优化协同高效。二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出台《汕尾市城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成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6大类资金,实现跨部门、跨领域涉农资金整合,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开全过程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库,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和结果应用。四是深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放管服”改革。优化投资评审流程,放宽区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送审额度的范围,对政府投资单项建安工程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备案制。五是深入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配合镇街道有序开展各项机构整合设置工作,督促区自然局等5个涉改单位落实国有资产清算划转处置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7个镇街道财政所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盘点资产,核对资产账簿,厘清债权债务,转隶人员38人、编制44个,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5.建设队伍强作风树形象
我们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执行力。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提振财政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紧跟新时代财政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年积极开展财政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开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把好队伍建设关子。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财政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巡视整改、“以案促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高财政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财政权力运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力保财政收支运行平稳,突出“保”、有序“调”、重“盘活”、压“一般”、保持“稳”,坚持财政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统筹运用各类政府资源资产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不足。我区产业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受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叠加影响,支撑我区财税增收的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困难加大,后劲不足。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区正处于加快振兴发展的爬坡期,经济社会发展补短板任务繁重,重点项目和各项民生事业等新增支出需求持续增加,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仍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滞后、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培植财源税源、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
总体来说,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打牢发展基础,强化产业支撑,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实体经济,激活市场主体,加强预算约束,强化债务管理,保障重点支出,补齐民生短板,聚焦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目标,奋力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着力为“十四五”规划谋好局,开好头,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详见附件6)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草案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7.10亿元,比上年增加0.37亿元,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4.53亿元,比上年增加0.24亿元,增长5.5%;非税收入2.57亿元,比上年增加0.13亿元,增长5.5%。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收入构成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安排32.84亿元,其中:①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亿元;②转移性收入25.74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0.45亿元、一般性转移收入7.3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3亿元、上年上级追加结转收入0.34亿元、调入资金14.44亿元(主要是预计2021年土地出让金分成收入和争取上级老区扶持政策各项财力性补助资金等)。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32.84亿元,其中:①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亿元;②上级追加专项补助上年结转支出0.34亿元;③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支出4.58亿元;④转移性支出(上解省市)0.92亿元。
3.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
2021年拟安排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27亿元(详见附件6.2)。其中:①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21.05亿元(其中:人员性支出13.65亿元,基本办公费0.35亿元,项目性支出7.05亿元,详见附件10);②区本级公共项目代编预算支出5.95亿元(详见附件11)。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草案重点体现了保障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支出、保障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保障机关运转的基本要求。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21.68%,主要包括各级行政机关运转的人员及基本办公经费支出2.44亿元、突发事件应急经费0.2亿元、区档案馆和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0.2亿元、税务系统保障经费0.39亿元、应急中心及全区办公用房危房加固改造修缮0.15亿元、全区政府项目第三方服务费0.15亿元、厦深铁路偿债资金0.11亿元、重点项目申报前期经费0.1亿元等。
(2)公共安全支出0.52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1.93%,主要包括公检法司人员及基本办公经费支出0.19亿元、全区禁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0.19亿元、城区公安分局补助经费0.09亿元等。
(3)教育支出8.59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31.82%,主要包括全区教师人员工资性支出7.7亿元、教育系统项目专项经费0.78亿元等。
(4)科学技术支出0.51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1.88%,主要包括全区科技创新及数字政府0.5亿元等。
(5)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62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2.30%,主要包括人员及基本办公经费支出0.2亿元、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专项经费0.1亿元、人才计划资金0.1亿元、“明厨亮灶”、“健康一条街”、广播传媒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11.03%,主要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员支出1.57亿元、职业年金补征缴费0.52亿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配套资金0.16亿元、国有企业改革支付职工社保费用0.1亿元、各项民生配套支出等。
(7)卫生健康支出1.32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4.89%,主要包括卫生系统人员及基本办公经费支出0.39亿元、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0.5亿元,医疗集团各分院创卫考核点升级改造项目0.07亿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经费0.03亿元、医联体建设资金0.11 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0.14亿元、计划生育经费支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区本级配套等民生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0.02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07%,主要包括文德路、康平路污水管道改造资金0.02亿元。
(9)城乡社区支出2.66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9.88%,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和执法项目经费0.45亿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经费0.2亿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经费0.15亿元、全区城市管理拆除违章建筑等经费0.25亿元、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及运营补贴0.22亿元、管道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安装补助经费 0.08亿元、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基础设施建设0.07亿元等。
(10)农林水支出2.26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8.39%,主要包括农林水部门人员及基本办公经费支出0.79亿元,乡村振兴战略0.3亿元、油补切块奖金及原省库渔船按时减船转产奖励资金0.63亿元、建设五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0.05亿元、四好公路、中小流程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等。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3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11%。
(12)金融支出0.16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59%;主要包括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及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0.16亿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7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24%。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0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72%,主要包括储备粮油管理费及差价0.12亿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9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1.46%;主要包括消防和应急系统人员及基本办公经费支出0.16亿元、应急及消防救援项目支出0.23亿元。
(16)预备费0.3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1.11%,按预算法规定设置的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
(17)其他支出0.32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1.19%,主要是安排预算机动费0.32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开支。
(18)债务付息支出0.19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69%。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1亿元,占区本级支出预算的0.02%。
已支出说明:按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支出:(一)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二)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应当在预算草案报告中说明”,1月份已支出2.33亿元,主要是拨付1-2月份工资、部分绩效资金、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支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经费等急需的专项支出。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详见附件7)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拟安排79万元(2020年结转2021年安排的支出),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万元。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详见附件8)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78万元,主要是区国资管理中心属下资产托管公司租金收入70万元、转移性收入8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8万元。
(四)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详见附件9)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26亿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亿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49亿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9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0.2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85亿元,预计全年滚存结余1.62亿元。
(注:其它社会保险基金为市统一编制预算,因此2021年我区只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五)2021年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详见附件12)
经省财政厅审核,我区2021年“三保”预算编制需求17.34亿元。其中:保工资9.49亿元、保运转0.40亿元、保基本民生7.45亿元。
(六)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思路
1.挖潜力促增收,推进经济平稳发展
一要统筹做好预算平衡。2021年有望实现财政收入的恢复性增长,去年实际可用财力增幅较低,各领域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实施“十四五”规划、保重点保民生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2021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统筹抓好财政收支管理,保持财政运行平稳仍是财政工作的一件大事。二要培育新型税源。以全区建设规划为指导,扶持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加大招商引资,培植新税源,引导和规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工业产能项目的引资工作,带动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收入,促进财政增收。三要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活《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中14项财政扶持政策,争取全面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转移支付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全区“三保”支出。四要用好融资平台。利用政府融资平台,以财政资金为引启动各类项目,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全区实体经济,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项目及资金额度,破解发展资金短缺难题。五要盘活资产资源。清理历史形成的可盘活资产,做活土地等国有资产资源文章,提升财政调控能力。
2.优支出惠民生,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一要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上级的民生政策。对地区自行出台不可持续的民生政策及时进行清理,不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要对新出台的民生政策和项目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的评估,全面分析对财政支出的短期和长远影响,建立自身民生支出清单,确保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支出与财力相匹配。二要坚决防范“三保”风险。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确保兜牢“三保”底线不出风险。三要厉行勤俭节约。继续压减全区预算单位一般性行政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四要保障民生需要。结合财力,集中财力办实事,重点保障省市区“十件民生实事”、底线民生、教育、三农、社保、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具体做到:①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政治任务,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把疫情防控作为一场硬战来对待;②要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提标政策,支持全区学校扩容提质;③要支持继续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饮水工程、保障性住房改造等资金的投入;④要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支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⑤要大力支持城乡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保障环境卫生资金投入。
3.严管理提效能,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一要加强财政支出进度管理。着力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完善支出进度考核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支出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二要加强财政监管机制。重点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中央直达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扶贫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制衡机制,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会计日常监督作用,重点对影响当前财经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查处。三要强化财政绩效管理。结合新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预算细化评审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大对重点项目、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力度,实现从“绩效评价”到“绩效管理”的转变。四要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资评审内控制度建设,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财政投资审核效率。
4.抓改革促发展,推动财政体制创新
一要深入推进“数字财政”系统建设。“数字财政”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2021年5月全省全面上线“数字财政”系统,我们务必要把“数字财政”工作放到最紧迫的位置上来,切实发挥财政大数据在领导决策、业务开展和财政监管领域的支撑作用。二要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约束机制、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等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三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其他领域改革。发挥财政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支持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司法和监察体制等各领域改革。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总书记赋予我们的使命和任务,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城区财政工作新局面,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为推动我区加快振兴发展,奋力打造首善之城、大美之区,为汕尾打造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1:汕尾市城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预计数.xls
附件3:汕尾市城区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xls
附件4:汕尾市城区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xls
附件5:汕尾市城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xls
附件11:汕尾市城区2021年公共代编预算支出计划明细表(代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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