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
第一次调整草案的报告
——2020年8月31日 在汕尾市城区第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 吴秋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尾市城区2020年第一次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今年市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亿元、下达抗疫特别国债1.38亿元,一般债券资金额度2.1亿元,因此,需对我区年度预算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市财政下达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5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汕财外〔2020〕50号)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亿元。经区政府八届七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用于汕尾市城区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1亿元。
(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0〕47 号)、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额度的通知》(汕财预〔2020〕53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2个,共1.38亿元,其中:汕尾市城区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0.8亿元,汕尾市城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0.58亿元。
(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8月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汕财外〔2020〕74号)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额度2.1亿元。用于区农村农业和水利局汕尾市城区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0.6亿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尾市区二马路及周边支路更新改造升级建设项目1.5亿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27.67亿元,调整为29.77亿元,调增2.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1亿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27.67亿元,调整为29.77亿元,调增2.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1亿元相应安排的支出)。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0.02亿元,调整为2.40亿元,调增2.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8亿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0.02亿元,调整为2.40亿元,调增2.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和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8亿元相应安排的支出)。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
2.表1-2:汕尾市城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xls
4.2020年城区新增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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