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草案的报告
汕尾市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
第二次调整草案的报告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 吴秋业
2020年11月12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尾市城区2020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今年8月市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亿元,因此,需对我区年度预算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市财政下达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8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汕财外〔2020〕82号)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亿元。经区政府八届八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用于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尾市城区滨海休闲文化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城区)0.5亿元、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汕尾市城区基层医院(医联体)提升建设(城区)0.5亿元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由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因此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第一次调整预算的2.4亿元,调整为3.4亿元,调增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第一次调整预算的2.4亿元,调整为3.4亿元,调增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相应安排的支出)。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
4 汕财外〔2020〕82号《关于下达2020年8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pdf
20201113 汕市区人常〔2020〕26号《关于批准汕尾市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草案的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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