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城区二〇一七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 吴秋业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今年3月28日召开的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汕尾市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需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的规定,拟对一般公共预算进行适当调整。现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在今年预算执行中,财税部门积极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取得较好成绩。但受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征管方式有所调整和土地招拍挂价格大幅增长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关收入科目将出现变动,再加上今年以来我区大幅度加大对创文创卫等方面的投入,需按《预算法》的规定,对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按照《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24.2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24.25亿元,实现年度收支平衡。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24.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级)预计完成4.83亿元,已实现转移性收入19.4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可支配财力10.56亿元,上级追加专项6.06亿元),比年初预算数13.91亿元增加10.34亿元(详见表一)。调整的内容主要是:一是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83亿元,比年初预算3.63亿元调增1.2亿元(调整内容主要是:土地增值税调减0.1亿元、耕地占用税调减0.25亿元,契税调增0.2亿元、非税收入调增1.35亿元);二是增加今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79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财力性补助增加0.48亿元、市下达土地出让分成预拨补助收入8亿元);三是增加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1亿元;四是2016年批复决算增加上年结转收入0.19亿元;五是调减调入资金3.95亿元;六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0.8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今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24.2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13.89亿元增加10.36亿元,主要:区本级支出调增3.92亿元,上解支出调增2亿元,上级追加专款调增4.44亿元(详见表二)。调整的内容主要是:一是今年度追加本级预算调增1.31亿元(主要是调整:年中办理本级追加资金0.48亿元、2018年元旦奖金0.08亿元、2018年1月份统发工资0.35亿元、调增年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应拨各单位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调资款约0.4亿元);二是清理历年来部分暂付款科目挂账资金转列本级预算支出和安排本级新增建设项目支出共3.05亿元;三是本级年初预算支出调减0.44亿元(主要是调减预备费0.2亿元和其他本级项目未使用资金);四是2016年市财政借我区临时救助资金2亿元列入今年上解支出,调增上解支出2亿元;五是年中上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追加支出指标4.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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