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汕尾市红海湾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园-红海湾中远期海域二区A2产业园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汕尾市城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诺德检测有限公司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4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综合管理股。
联系人:高文豪,联系电话:0660-3605338。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掇鸟街177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汕尾市红海湾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园-红海湾中远期海域二区A2产业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汕尾市红海湾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园-红海湾中远期海域二区A2产业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