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汕尾市城区清湖高级中学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清湖高级中学项目。
拟选位置:汕尾市城区东涌镇。
拟用地面积:9.4738公顷。
选址范围图:见附图。
相关利益人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附件:汕尾市城区清湖高级中学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阎志强,联系电话:0660-387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