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020072438300/2024-00029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2024-03-11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2024-03-11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4〕27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9.79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22〕31号) 等有关制度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14”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我区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字体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标识“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