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创新和提升经济竞争力的激励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进度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号)、《关于下达20232年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汕财工〔2022〕5号)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办〔2021〕37号)的精神,现组织申报一批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相应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及程序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条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认证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需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通过贯标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四、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同时将电子件(扫描成PDF版)发送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邮箱:cqzscq@126.com。
五、申报审批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资助对象。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止,逾期将不受理。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陈雅静
电话:0660-3802215
邮箱:swzscqcj@126.com
附件1:汕尾市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补助项目申报书.docx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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