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函[2016]382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清理整治方案的通知》(汕府函[2016]27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委托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汕尾市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划定方案”)。目前,《划定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划定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一、具体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汕尾市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时限
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为期 7天。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汕尾市城区党政信息网。
四、公示意见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该《划定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吴伯荣
联系电话:0660-3202922
一、具体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汕尾市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时限
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为期 7天。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汕尾市城区党政信息网。
四、公示意见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该《划定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吴伯荣
联系电话:0660-3202922
特此公示
2017年9月22日
汕尾市城区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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