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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城区加强生猪屠宰经营监管执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12-20 11:1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加强生猪屠宰经营监管执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多次提出的史上“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为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肉品无序流通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秩序,保障全区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肉品消费的安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起草《汕尾市城区加强生猪屠宰经营监管执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

  (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三)《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府〔2020〕56号)

  (四)《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责任的通知》(汕府办〔2021〕10号)。

  三、编制过程

  (一)为保障全区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结合实际起草《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修改,同时征求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将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呈报区政府审定。

  四、主要内容

  该《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我区加强生猪屠宰经营监管执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保障、主要工作职责、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多次提出的史上“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肉品无序流通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从屠宰、销售、加工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程监管。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规范肉品流通经营为重点,落实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确保全区生猪(牛羊)产品质量安全

  (三)组织保障

  1、调整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调整区生猪屠宰监管行政执法大队;

  3.各镇设立执法机构及成立生猪屠宰行政执法队伍。

  (四)主要工作职责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屠宰环节的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打击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属地负责辖区内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各镇(街道)打击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正文: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加强生猪屠宰经营监管执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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