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完善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减灾体系,提高抢险救灾工作能力,有效防御水旱风冻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区政府印发了《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近日,区长罗光钊就《应急预案》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我区《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及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汕尾市防御强台风和强降雨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的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我区《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我区《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二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三是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四是广泛动员,协同应对;五是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六是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三、我区《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区政府设立区三防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全区水旱风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以下称“三防工作”)。各镇(街道)设立三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指挥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四、我区《应急预案》的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水旱风冻应急响应等级按相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及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防汛应急响应、防旱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防冻应急响应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和一般(Ⅳ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五、我区《应急预案》的预防预警机制
《应急预案》明确了预警信息、预警报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
六、我区《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
主要是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和先期响应、应急响应权限、指挥和协调、应急响应措施、各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报送和处理、新闻报道、应急结束。
七、我区《应急预案》的后期处置
特别重大或重大水旱风冻灾害的善后与重建工作由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较大或一般水旱风冻灾害的善后与重建工作主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八、我区《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通信与技术保障;二是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三是宣传、培训和演习;四是责任和奖惩。
九、我区《应急预案》的附则
《应急预案》最后一部分是有关名词术语定义的解析和预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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