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尾市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汕市区府办函〔2024〕5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该《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工作部署,以《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汕府办函〔2023〕216号)为指引,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步伐,有必要出台我区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制定依据
《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汕府办函〔2023〕216号)
三、《行动方案》制定过程
本《行动方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公示,最终形成《汕尾市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四、《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内容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举措、激励措施、组织保障、其他事项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科技工作及广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科技创新在全区发展大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创新引领跨越发展、赋能高质量发展,支撑“百千万工程”实施,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在创新平台建设、产业技术攻关能力、创新主体队伍壮大、成果转化效能、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优化、科技研发投入七个方面发展提速;在电子信息新型显示、海洋牧场建设、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三个方面技术领先;在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科学技术普及教育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第三部分是工作举措。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人才体系建设、科技政策支撑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创新引领跨越发展、赋能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共28条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部分是激励措施。已出台《汕尾市城区促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有关奖补事项和奖补标准按该政策文件执行。
第五部分是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对照评价体系,完成年度考核;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第六部分是其他事项。对解释单位和方案有效期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
正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