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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前的公示
2024-11-28 17:0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医疗机构名称:龙医生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缪裕龙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湖路银湖湾银湖豪庭16-21栋商铺32号(2层)-33号(1-2层)

  登记号:PDY00249644150217D1522

  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注销理由:变更申请主体

  依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相关规定》《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拟对龙医生口腔门诊部予以注销。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2月3日17:30时前(信函以收信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电话:0660-3366846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22号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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