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2024年上半年度村卫生站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2〕158号)、《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站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汕卫函〔2023〕130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修订第二版)的通知》(汕市区卫函〔2024〕21号)的文件要求,城区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小组于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对我区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初步考核合格的50家村卫生站(有固定村医的村卫生站)进行复核,复核采取随机抽取17家(约30%)的方式进行(未抽中复核的村卫生站直接视为复核合格)。经考核,现将合格的共50间村卫生站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止。公示期间内,如有不同意见和问题可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所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咨询投诉单位: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电话:0660-3366846
附件:汕尾市城区2024年上半年度村卫生站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合格汇总表.xls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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