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前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申请设置前的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汕尾仁济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王万奇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南路367、369、371号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门诊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产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
二、医疗机构名称:泰安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陈林哺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区后径路香城花园综合市场北侧B栋第二间
诊疗科目:内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B超)、医学检验科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举报信箱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报人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实处理,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投诉。
受理部门: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综合监督股
举报电话:3366846、3366143。传真电话:3346777
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股
联系人:黄裕林,吴春治
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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