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仁德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结果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4年4月18日开展了对汕尾仁德中医医院2023年度校验现场审查,发现该机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的规定,对该机构作出暂缓校验1个月的处理。现该机构暂缓期已满,我局于2024年5月30日再次组织专家组校验进行现场审查,经审查,再次校验结果合格,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告。
汕尾市城区医疗机构校验结果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