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有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红卫村卫生站向我局申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诊疗科目的变更,拟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原执业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施小时/施小时
原执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拟执业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定强/吴定强
拟执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受理部门: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电话:3366846。
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22号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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