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的公告
2018-01-25 09:04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计委令第12号)、《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相关规定》、《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医疗机构名称:真珍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朱素珍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滨海小区A区A1栋8-9号
登记号:PDY00197944150217D2152
诊疗科目:口腔科
二、医疗机构名称:朱素妍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朱素妍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三巷4号
登记号:PDY0019244150217D2152
诊疗科目:口腔科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以上注销的医疗机构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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