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三期)
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安排,结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已出检测报告情况,本期予以公示584批次食品监督抽样检测结果,其中抽检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0.68%。合格食品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具体信息是:
1.汕尾市城区大新酒楼购进日期为2025-07-08的鸡蛋,经抽样检验,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汕尾市城区顺风蔬菜经营部购进日期为2025-08-06的小米椒(辣椒),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汕尾市城区驰盛水产品档购进日期为2025-08-06的带子(贝类),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东涌市场林金欢购进日期为2025-07-16的胡萝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展开立案调查,查处情况将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第三期)
2.不合格食品信息(第三期)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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