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汕尾市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结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已出检测报告情况,本期予以公示987批次食品监督抽样检测结果,其中抽检不合格食品15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1.5%。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具体信息是:
1、汕尾市城区诚加日用品经销部生产日期为2023-03-13的(巧克力味)夹心威化饼干,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汕尾市城区国宏面包店加工日期为2023-05-23的蛋糕,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汕尾市城区国宏面包店加工日期为2023-05-23的小贝肉松,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汕尾市城区友谊大酒楼购进日期为2023-05-23的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汕尾市海珍实业有限公司海珍酒楼购进日期为2023-05-24的白鳝,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汕尾市城区大头蛙餐饮店购进日期为2023-05-21的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汕尾市城区领鲜配送服务店购进日期为2023-05-22的上海青,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汕尾市城区茗凡茶行购进日期为2023-05-22的芒果,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9、金玉湾茂佳市场温顺链购进日期为2023-05-21的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汕尾市城区展忠食品店购进日期为2023-05-25的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1、汕尾市城区易乐购便利店购进日期为2023-05-22的妃子笑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2、汕尾市城区新南田副食品购销部购进日期为2023-05-24的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3、汕尾市城区圆野菜档购进日期为2023-05-25的芹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购进日期为2023-05-30的沙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5、汕尾市城区智粤百货店购进日期为2023-05-24的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展开立案调查,查处情况将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第一期)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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