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节日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提前部署,紧紧围绕节日食品消费特点,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专项抽检以粮、油、肉、蛋、奶、菜等大宗消费食品,酒类、糕点、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应节食品以及餐饮食品等为重点抽检对象,以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各大中型酒楼、网红店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等为重点检验项目,共抽检279批次食品,其中合格276批次,不合格3批次,主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如下,其余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汕尾市广达兴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2024-12-26;抽样日期:2024-12-26)检出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
(二)陆河县新田镇福家欣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粉(生产日期:2024-09-23;抽样日期:2025-01-07)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海丰县家衍水产品店销售的生蚝(购进日期:2025-01-06;抽样日期:2025-01-07)检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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