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结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已出检测报告情况,本期予以公示562批次食品监督抽样检测结果,其中抽检不合格食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0.89%。合格食品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具体信息是:
1、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信利社区店生产日期为2023-12-20的高原野花蜜,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汕尾市城区铜城百货商店生产日期为2023-08-27的即食鱼皮(糖醋味)(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汕尾市湘辣尚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2024-07-01的鸡蛋,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汕尾市城区星宝雪糕店生产日期为2024-06-02的珍珠奶茶雪糕,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汕尾市城区顺多便利店生产日期为2024-07-14的红油面皮(麻酱味),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展开立案调查,查处情况将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第二期)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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