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财政预决算
分享到:
2017年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2018-04-07 17:4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17年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汕尾市城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区委[2001]18号),设置区委宣传部,加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区委宣传部为区委主管全区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1、增加职能    

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的管理工作。    

2、 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区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区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研究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三)负责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舆论导向的指导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拟订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电子出版物和全区印刷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有线电视站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六)规划和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七)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八)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九)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和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    

(十)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区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并指导其领导班子建设;对镇(街道)党委宣传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规划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上级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预算为本级预算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领导班子: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内设机构:秘书股1人、理论股1人、宣传股1人、文明办1人、工勤2人、改非1人    

事业单位3个:其中《今日城区》编辑部4人;党政信息网1人;互联网信息中心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8.85万元(包括2个下属事业单位在内),比上年增加52.7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任务增加办公经费及项目经费,2017年成为省文明城市达标单位。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万元,比上年增加8.64万元,增长257%,其中办公费12万元,原因是增加创文办公经费投入,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59.33万,没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布构成情况为:公务用车2辆32.66万,办公普通资产等41件合计26.73万。比上年增加5.43万元。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2017年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