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是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度、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统计调查任务。
3.组织实施重大的区情区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企业、农村社会经济、各项典型和抽样调查。
4.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编辑出版《汕尾市城区统计年鉴》等刊物,撰写统计分析,管理区统计数据网络。
5.审查本区有关涉及全区范围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审批本地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办理全区统计单位设立、登记、变更、撤销等工作。
6.组织、协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和本地区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统计人才的培养和统计队伍的建设。
7.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以及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8.管理直属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设。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预算为本级预算。
内设机构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内设3个股(室),城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下汕尾市城区普查中心、汕尾市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属下汕尾市城区普查中心、汕尾市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没有独立核算,合并在本单位核算)。
2.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内设3个股(室),机构编制8名,在职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3名。
下属2个单位:
1.汕尾市城区普查中心,4名编制,实际在职3人。
2.汕尾市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3名编制,实际在职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3.55万元,比上年增加64.51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预算263.55万元,比上年增加64.51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62万元,比上年增加2.62万元,增长87.33%,主要原因是省局领导、市局领导及各县区领导到我区执法检查、交流业务工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及清理公务用车后,要求公出人员尽量乘坐公用交通工具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较往年决算数只减不增。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及清理公务用车后,要求公出人员尽量乘坐公用交通工具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较往年决算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5.04万元,比上年增加4.04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今年度省局领导、市局领导及各县区领导到我区执法检查、交流业务工作。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8万元,比上年增加6.96万元,增长223.0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0.08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353.3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286.80万元,固定资产66.53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14万元,交通设备13.3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44.06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与上年相比增加15.66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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