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
2018-04-07 16:3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17年度汕尾市城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2017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85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汕府﹝2013﹞85号)精神,设立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使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事项。根据上述职能设立五个内设职能股:综合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安全监管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稽查股以及红草所和东涌所两个派出机构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为本级预算。    

内设机构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三定”方案及派出机构人员定编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后勤编制2人、行政执法编制12人。我局现有人数24人,其中:在编人数为23人。设定两派出机构为东涌监管所及红草监管所,编制数共6名,已到位人员2人。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    

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62.74万元,比2016年预算116.03万元增加146.7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的增加,所以在职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2)2017年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经营户增加,办理许可证和印制相关制度的经费增加;(3)为了强化日常监管,2017年食品药品等日常监管巡查的频次增加,所以监管经费有所增加。(4)为了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在食品安全事务、药品事务、化妆品事务、医疗器械事务上加强宣传培训及监测,增加了宣传经费和培训经费。     

其中:1、一般预算基本经费收入212.74万元,比2017年上年数增加了108.71万元,增长了105%;在职人员预算经费收入194.74万元,比2017年上年数增加了94.55万元,增长了95%;日常办公费18万元,比2017年上年数增加了14.16万元,增长了36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所以在职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2.74万元,比2016年预算116.03万元增加146.71万元,增长12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12.7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8.71万元,增长105%;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38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省下达的专项任务增加,日常监管任务量加大,下乡执法的频次增加。    

2017年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2.74万,占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19%,主要支出项目有药品监督抽检、办证工本费及农贸市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等专项经费。    

(三) 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预算支出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400%,主要用于药品监督抽检经费,办证工本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4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用于农贸市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等专项经费。    

    

二、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局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16万元,增长了369%,主要原因是2017年日常监管任务繁重以及人员增多。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197.4万元,分别为快速检测服务48.8万元,占总支出的25%;抽检服务148.6万元,占总支出的76%。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90.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65.5万元、专用设备12.2万元、家具用具等12.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通用设备75件、专用设备6件、家具用具等166件。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2017年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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