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2018-04-07 16:30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17年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受理信访和举报投诉等工作,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下属单位预算,部门预算填报并入局机关统一填报。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人才管理办公室、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业股、工资股、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培训教育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属下3个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办公室、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49人,实有:4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0.51万元,比上年增加91.54万元,增长21.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支出预算510.51万元,比上年增加91.54万元,增长21.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24万元,增长50.37%,主要原因是新农保工作人员工资提高和日常办公费增长。其中:办公费3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41.4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等。

四、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一辆公务用车和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固定资产,分布构成情况为:一辆公务用车和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固定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2辆汽车,资产变动情况为:汽车年初数为37.31万元,年末数为37.31万元;其它固定资产年初数为156.48万元,年末数为159.91万元。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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