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2018-04-07 16:06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17年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主管经济信息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文件。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3)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

5)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6)指导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化、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9)拟订有关舰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文件,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10)负责区中小企业发展台、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及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12)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区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3)组织协调全区煤炭、电子、油品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业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14)承办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为本级预算。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

1、根据“三定”方案,局机关行政事业编及执法编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2人,事业编5人,年末实有人员15人,下属节能监察中心编5人,实有5人;二轻、商业事业编17人,年末实有人员17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实有人员和去年人员没有变动。

3、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下(汕尾市城区节能监察中心、二轻企业集体联社、区商业集体)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0.73万元,比上年增加45.19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支出预算480.23万元,比上年增加45.19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2.48万元,比上年增加15.07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其中:办公费23.76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10.47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总值为378.30万元,分布情况为:流动性资产331.14万元,固定资产47.16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交通设备45.46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70万元。本年度没有发生资产没有变化。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公开(经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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