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汕尾市城区纪委部门预算
2018-04-07 16:01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17年

中共汕尾市城区纪委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道)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九)会同区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镇(街道)纪委委员和区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统一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各派驻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县级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室,区纪委、区监察局设置五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编制22名,五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22名财政供养在职人员31名,财政供养退休人员8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9.52万元,比上年增加68.8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办案工作经费支出;支出预算499.52万元,比上年增加68.8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办案工作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测算2016年度预算时未将三公经费测算进去。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测算2016年度预算时未将三公经费测算进去;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测算2016年度预算时未将三公经费测算进去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24万元,比上年增加25.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2.32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支出费40.9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422.5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276.40万元,固定资产146.17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通用设备127.40万元,专用设备7.07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1.70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与上年相比增加151.84万元。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2017年中共汕尾市城区纪委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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