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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汕尾市城区政协部门决算
2018-04-04 16:17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15年度汕尾市城区政协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政协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政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汕尾市城区委员会属正处级行政机构,下设办公室、提案室、联络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是政治协商。对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二是民主监督。对区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三是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区政协机关设立办公室、提案、联络室3个科级办事机构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股级)。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区政协机关编制13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行政编制和含政协主席、专职副主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名。现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1人,政协委员191人。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汕尾市城区委员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本级,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度总收入368.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1.27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5.其他收入1.01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度总支出368.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政协会议、委员视察等支出,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人员医疗卫生等支出,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4.其他支出15.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8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统发工资和通货膨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 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下拨发放宣传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9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提升统发工资,二是通货膨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下拨发放宣传费。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23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1.98万元,政协会议32万元、委员视察11万元。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医疗卫生等支出。4.其他支出12.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汕尾市城区政协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7.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6万元,占 90.56%;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9.4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96万元,2015年政协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区政协机关共接待国内外来访团组32个,接待人数共105人。主要包括港澳政协委员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9万元。比2014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是城区政协从成立至2015年9月,固定资产、各项收支等均由城区事务科统一管理。2015年9月,事务科移交账务,由城区政协独立记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区政协单位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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