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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汕尾市城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2018-04-04 15:59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15年度汕尾市城区信访局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市到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区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抓好全区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信访局设接访督办股和综合股2个内设机构,编制6名,实际在职人员5人;下设区信访信息中心,编制2名,实际在职人员2人。区信访信息中心由本局统一核算,没有独立核算。 
  (一)接访督办股
  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通知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派有关负责人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协调处理接待来访中的疑难问题;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组织复查有关来访事项;通报来访情况;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对全区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综合股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局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内部简报;开展信访宣传;组织信访工作考核评比、经验总结和交流;指导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上级党政领导同志及信访部门的批转信件;对镇(街道)、区直部门办理群众来信和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来信及来信办理情况;对全区办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信访信息中心

  负责区信访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区网上信访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汇总填报登记工作,搜集整理各类网上来信的重要信息,及时提供领导参阅处理;负责办理上级信访机构转送交办的各级网上信访事项,督促网上来信事项的及时办理;定期分析、研究网上来信情况,撰写网上来信分析和年度总结材料,并提出完善工作和政策的建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级,本部门没有下属部门。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总收入101.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06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00.0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因为2014年度的部门结算由城区事务科会同其他部门同意编制,我局没有上年度的数据。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3.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5.其他收入1.5 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总支出102.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和社保费以及处理信访事务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增加。

3、商品和服务支出5.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办公费、印刷费等。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8万元,因年初预算数由城区事务科整合其他政府机构一起报部门预算。所以上年财政拨款支出数年初预算数没有办法统计。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款)87.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处理信访事务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9.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5.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5年汕尾市城区信访局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汕尾市城区信访局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0.8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1.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SPAN>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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