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能:
1.规划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区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
4.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
5.审批区直单位党总支、支部的设立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务任免批复工作。
6.负责区直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查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按管理权限审批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决定。
7.检查、督促和指导区直党组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8.做好争先创优,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9.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流动党员、下岗分流党员的管理工作,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10.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审批入党培养对象,批准吸收预备党员,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1.指导区直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12.负责党代会、人代会区直机关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
1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汕尾市城区区直属机关工委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部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内设1个办公室,机构编制5名,在职实有人员5人,退休6名。
第二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总收入89.3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5.85 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85.8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3.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5.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2014年其他收入为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总支出89.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8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日常运行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44.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支出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30.08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支出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
3. 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支出防汛费用,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3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支出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
4. 其它支出12.0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工作经费,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支出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收入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 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支出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28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日常运行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0.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经费;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经费;其他支出12.0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工作经费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5年,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3万元,比2014上年增加16.3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二级报账单位,年度决算由直属机关事务科统一填报,相关支出数据在事务科决算报表填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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