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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汕尾市城区红草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2018-02-11 10:50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预算资金预决算方案;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行政、事业单位上缴款,作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对各项惠农涉农的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和监管;及时拨付全镇各行政和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及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记账工
作和村账代理的会计工作;完成区财政局、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区委办文件规定,本单位为一个机构,设红草镇财政所和红草镇财政结算中心两块牌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红草镇财政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定编情况,红草财政所编制有8人(其中财政结算中心4人),在岗人员7人。设负责人(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1人,分管抓线领导1人,办事员1人,聘用人员4人。具体在岗人员构成如下:
 1、负责人(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监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分管抓线领导(副股级):负责协助本单位管理全面工作,主要负责计生、文件档案、办公用品采购、工会、财务监管的领导责任。
3、办事员A:总预算会计,审核镇申请使用资金,并负责零余额账户和总预算账户的记账工作。
4、办事员B:出纳员,负责零余额账户和单位经费账户财务工作,并办理镇级单位申请使用资金的申报。
5、办事员C:单位会计、单位采购员、票据管理员。负责单位经费账户的记账,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财政票据管理。并协助镇级预算单位会计记账工作和各项惠农涉农补贴资金的数据处理工作。
      6、办事员D:派驻红草镇镇政府,管理和协助红草镇村账管理工作。
7、保安员:门卫和收发室工作。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红草财政所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73.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48万元,增长1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07%。
增长主要原因是:
1、增加工资福利5.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0.91万元、奖金增加0.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0.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增加3.04万元。
2、办公费增加1.36万元。
3、信息网络维护更新增加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73.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48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07%。(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跟2017年持平。具体情况:公务接待费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跟2017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8.75万元,水电费1.4 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4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度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主要是用于信息网络维护更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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