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是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资源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业后备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利用;
2、组织土地资源的调查、区划、评价与分析、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土地整治、开发、利用规划及农业后备资源的开发整治利用;
3、确保我区的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4、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是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2、部门人员构成: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在职实有人员14人,(其中:编制人员5名,其他9名),退休人员5名。
第二部分2018年度汕尾市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72.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区增加工资及地区人员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12万元,比上年增长20.3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他资金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72.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1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20.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区增加工资及地区人员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2万元,比上年增长20.3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无业务范围。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用支出。
4.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减压。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481.1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837.55万元,固定资产643.58万元,以上款项为原区国土局遗留账目,资产变动情况为: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