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理财政业务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编制地方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监管政府采购业务、指导会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经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核定汕尾市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款计划为1522.2万元比上年同期1036.05万元增加了486.15万元,增长了31.94%,主要增加新公务员工资及人员工资福利收入。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522.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9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1036.05万元增加486.15万元,增长31.94%,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公务员工资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20万元,比上年增长31.94%。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安排11.5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14.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保持不变。
3、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7.81 %,2018年度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6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5.96万元下降了5.30%,主要因为公务用车改革
4.2018年公务接待费4.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19%,2018年度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 4.1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4.35万元下降了5.31%,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根据八项规定要求逐年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9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包括:其中:办公80.9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总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体情况为:1859.7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290.08万元,固定资产1569.64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房屋及建筑物1372.49万元,交通设备49.88万元(因公车改革减少4辆车71.87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47.26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与上年相比增加固定资产144.82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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