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汕尾市汕尾市红草第二中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共24张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城区一所中学,承担义务基础教育与教学。
二、机构设置
本校设有行政办公处、教导处、教研处、德育处、总务处、团支部六个部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红草第二中学部门预算主要是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全校有编制数26人,实有在编数38人其中经费自理退伍军人1人,退休人员8 人。本年学校学生共104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汕尾市红草第二中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1 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预算支出计划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红草第二中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35.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4.94万元,增长24.1 %。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福利提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24万元,比上年增长增长24.1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不变;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与上年不变;其他资金0万元,与上年不变。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35.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4.94万元,增长24.1 %,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福利提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24万元,比上年增长24.1 %;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不变;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与上年不变;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不变。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7年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7年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7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4.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7年不变。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由主管部门预算安排发放费用。本学年学校学生共104人,每生每年教育经费按1950元计算,共20.8万元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学校有3位人员退伍军人、门卫员和保洁员的工资都是从经费支付。由于学校生源少,经费有点拮据。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学年学校学生共104人,每生每年教育经费按1950元计算,共20.8万元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学校有3位人员退伍军人、门卫员和保洁员的工资都是从经费支付。由于学校生源少,经费有点拮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