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理财政业务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编制地方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监管政府采购业务、指导会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等等。现设人秘股、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工贸发展股、农业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外经金融股、会计股、绩效评价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监督检查办公室、财务总监办公室等16个内设股室,下辖20个属下单位: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监管结算中心、区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信息中心、7个镇(街道)财政所、7个镇(街道)财政结算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系统总编制115名,在职实有人员105人,其中局本部79人(含国资办及下属各中心),财政所26人(含财政结算中心)。离退休人员42人。
本系统供养总人数14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努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强化管理,狠抓开源节流工作,努力提高税收收入,改善财政收入质量,及时调整支出内容,坚持量力而行。一是积极举措提升增收潜力,完善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的有效增长;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财会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等。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加强基建资金的监督、确保社保各项资金的到位、全面开展我区村账管理制度改革。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推进城区建设步伐。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数15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0.35万元,其他收入3.45万元。
表一:2016年度部门收支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5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10.35万元,其他收入3.4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一、基本支出1119.19万元,占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7.7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31万元(含离退休费、医疗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15.11万元。二、经常性项目支出394.62万元(含全区金财工程76.77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3.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4.19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决算394.62万元,占26%,主要支出项目为财政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非税系统网络费用,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建设及硬件购置及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等。经常性项目支出394.62万元(含全区金财工程76.77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3.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4.19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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