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司法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区司法局对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因公出境支出0元(0组团、0人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1.7万元,2016年1.7万元,持平;
(3)、国内接待费2015年0.47万元,2016年0.48万元,基本持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