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没安排,与2015年预算相同,这项经费不在年初预算编制内。
二、公务接待费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8万元,比2015年减少2.6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数量为3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80万元,比2015年减少3.2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将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控制“三公”支出管理,落实管理工作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