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同。这项经费不在年初预算编制到具体单位。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核定为0辆,公车改革后本单位保有公务用车数量0辆,相关维护费用0元。
(四)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落实管理工作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四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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