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林业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和2016年度预算公开整改报告
我局根据《汕市财(2017)417号文预决算整改》通知,我局进行了整改。
一、2015年度决算公开补充了“三公”经费说明如下格式,“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共75000元,比2014年度67700元增加7300元。(因造林检查及清明防火工作需要)。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没购置车辆事项,运行维护费66000元,比2014年增加了15%。
2.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元,比2014年减少了23%。
3.因公务出国(境)团组数及人员,2015年度没出国(境)事项0元。
二、2015年度决算公开补充了两表如下格式
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汕尾市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整改如下格式:
<一>汕尾市城区林业局是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林业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6>承办区人民政府上级林业部门支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预算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2.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同。1.2.3三项经费(三公经费)年初预算编制没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49万元,基本支出125.49万元(工资福利7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1万元)。
二、项目支出4万元。
汕尾市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计划总表。
汕尾市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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