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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2017-12-20 16:18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我局对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三公"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款出国(境)费
    2015年部门决算,我局没有公款出国(境)费用,与2014年同期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部门决算,我局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公务接待费为0元,与2014年同期部门结 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
    2015年部门决算,我局没有公车,此费用为0元,与2014年同期部门结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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