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我局对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三公"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款出国(境)费
2016年预算,我局没有预算安排公款出国(境),与2015年同期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部门预算,我局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与2015年同期部门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016年部门预算,我局没有公车,没有预算公务车费用,与2015年同期部门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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