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8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5.3万元。
4.公务接待费2.5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增加了4.8万元,递增160%。
增加原因是:市区两级政府在创建省卫生和文明城市期间,我局加大了对市区各条道路和住宅小区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巡查力度,导致了我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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