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委党校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三公”补充说明的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我校对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三公”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款出国(境)费
1、2015年部门决算,我校没有公款出国(境)费用,与2014年同期比较无增减变化。
2、2016年预算,我校没有预算安排公款出国(境),与2015年同期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 公务接待费
1、2015年部门决算,我校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公务接待费为0元,与2014年同期部门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2015年部门预算,我校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与2015年同期部门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 公务用车费
1、2015年部门决算,我校没有公车,此费用为0元,与2014年同期部门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2016年部门预算,我校没有公车,没有预算公务车费用,与2015年同期部门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我校严格“三公”支出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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