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大办2015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我办对2015件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向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款出国(境)费
2015年我办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没有此项费用。
二、公务用车费
我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务用车为77934元和85000元,增幅为9%。
三、公务接待费用
我办严格“三公”支出管理,落实管理工作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判和财务公开制度。2015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用为26519元和32000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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