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政协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根据区财政发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区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区政协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款出国(境)费。2015年区政协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费。区政协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划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 单车使用效率,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务用车费为235169.91元和120000元,因公车改革,2016年减少预算,比去年同期减少180000元。
三、公务接待费。区政协没有用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57020.53元和80000元,比去年同期持平。
四、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协严格“三公”支出管理,落实管理工作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按时保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四是规划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划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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