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城区农业局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农业工作。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2.拟订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国家标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
9.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牧草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旋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4.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素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和中央驻汕涉农单位的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设6个职能股室:(一)人事秘书股;(二)政策法规信息股(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牌子);(三)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四)种植业管理股;(五)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六)综合行政执法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直属事业单位有:(一)区农作物病虫测报站;(二)区果树研究所;(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编委核定局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4名,局属事业单位编制8名。实有在岗人数22名。退休干部职工15名。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91.6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44.37万元(含财政应返还额度),下降63.2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没基本农田整治支出发生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48.35万元;二是本年度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补助支出减少,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66.80万元;三是本年度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支出减少130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69.9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59%;
其他收入21.66万元(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拨入业务补助费14.4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4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36.5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56.9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基本农田整治支出。其中:
财政拨款支出51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6%。财政拨款支出中
基本支出304.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07%,基本支出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是常公用支出在;
项目支出21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92%,主要用于:农业农技推广、防灾减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对村级一事一议的项目补助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城区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9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164万元,增5.42%。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19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
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
0.164
万元,增长5.42
%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指导农业农村工作业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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