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合同。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有人数10人,编制4人,其他人员6人。
三、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拨款支出35.4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0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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