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汕尾市城区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市到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区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抓好全区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信访局设接访督办股和综合股2个内设机构,下设区信访信息中心。
(一)接访督办股。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通知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派有关负责人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协调处理接待来访中的疑难问题;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组织复查有关来访事项;通报来访情况;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对全区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市到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区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抓好全区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信访局设接访督办股和综合股2个内设机构,下设区信访信息中心。
(一)接访督办股。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通知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派有关负责人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协调处理接待来访中的疑难问题;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组织复查有关来访事项;通报来访情况;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对全区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综合股。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局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内部简报;开展信访宣传;组织信访工作考核评比、经验总结和交流;指导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上级党政领导同志及信访部门的批转信件;对镇(街道)、区直部门办理群众来信和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来信及来信办理情况;对全区办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信访信息中心。负责区信访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区网上信访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汇总填报登记工作,搜集整理各类网上来信的重要信息,及时提供领导参阅处理;负责办理上级信访机构转送交办的各级网上信访事项,督促网上来信事项的及时办理;定期分析、研究网上来信情况,撰写网上来信分析和年度总结材料,并提出完善工作和政策的建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信访局行政编制:2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事业编制6名。
四、收支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0.4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30.4万元,支出129.25万元,结余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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