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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
2018-04-05 20:2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16年度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城区卫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城区卫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城区卫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区卫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组织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做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区委保健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相关工作。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城区卫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4个单位城区红十字会、 城区计生协会、 城区爱卫办、 城区性别比办  

三、人员构成情况  

城区卫计局本局机构机构编制31名,实有人员24名,离退休人员25名。城区红十字会,编制1名,在职1人; 城区计生协会编制3名,在职2人; 城区爱卫办,编制3名,在职3人;. 城区性别比办编制4名,在职4人。  

    

第二部分 城区卫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城区卫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城区卫计局2016年度总收入5826.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08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4080.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15.19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2016年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1.41万元,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城区卫计局2016年度总支出5826.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05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2.8%,与上年相比变动不大。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9.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 医疗保障、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比年决算数减少161.26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为公共卫生支出减少  

3. 其他支出15.49万,比上年增加15.49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城区卫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08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080.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76.69万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大。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城区卫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53.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49.97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财政实际拨款比预算数大。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区卫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26.6万元的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1.85万元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4.75万元的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94万元,下降7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1万元,下降7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4万元,下降47.41%。“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度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64万元,占57%;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64万元,2016年局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数量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次,接待人数共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76万元2015减少371.91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为本年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19.19万元,印刷费18.88万元,邮电费20, .13万元,差旅费5.43万元,会议费2.83万元,福利费2.67万元,日常维修费94.94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6.1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2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城区卫计局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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